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关于自荐、推荐第十届理事会及监事会候选人的通知
协会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将于2025年届满,拟于2025年下半年择期召开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十届理事会和监事会。 为做好换届工作,根据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和《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章程》《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换届工作方案》,现就自荐和推荐第十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及理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长及监事候选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个人社会信用记录优良。未因犯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无严重违法违纪记录。 (三)有管理能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在本行业及科技企业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发展潜力。 (四)身体健康,有履职能力,首次提名当选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七十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积极主动参与理事会工作及协会相关活动、坚定维护本协会整体形象、声誉及全体会员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七)积极推动协会与政府、企业、资本等资源的对接,每年积极推荐优质科技企业加入协会。 二、任职条件(一)会长条件 1.政府和社会相关组织部门认可无异议,中共党员更佳;目前仍在一线主持工作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2.中关村有规模、有影响力的科技企业(如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等),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为领军企业。 3.本人有社会责任意识和主动性意愿;对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有深厚感情,有使命责任担当。 4.在中关村科技企业家群体中及社会上有威信、有影响力;能够广泛团结和汇聚中关村创新型科技企业家群体。 5.能领导协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行业、服务社会,能团结带领科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促进中关村科技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6.能为协会工作和发展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和工作条件。 (二)副会长/监事长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境内外上市公司(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 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 3.中关村“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或核心辐射区域重点扶持的标杆型企业。 4.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能力)。 5.具有显著影响力和规模的科技服务机构。 候选人本人需担任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 (三)理事/监事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或区域 重点扶持的成长型企业; 2.在细分领域具有一定规模和行业地位,技术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 3.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规模的科技服务机构; 4.长期参与协会工作,有一定威信和影响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审核 按照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包括理事、常务理事、监事、负责人、名誉职务等),坚持先批后选的原则,严格按照组织部门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作为候选人参加选举。拟申请人选,需填写相关表格,按相关要求通过审核,方可作为候选人参加选举,由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 四、申请程序 1.为便于上报信息,如有意向自荐和推荐的单位及个人,请填写第十届理事会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1)、候选人简介表(附件2),于10月18日前将签字盖章版电子版申请表(word及PDF格式)发到协会联系人邮箱。 2.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干部,退离休干部兼任协会领导职务,还需填写提供《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附件3)或《退(离)休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附件4)。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春艳 白翠 联系电话:13146740988 13810259802 电子邮箱:gaochunyan@zgctea.cn baicui@zgctea.cn 附件:1-2.第十届理事会企业信息登记表/第十届理事会候选人简介表 3.《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 4.《退(离)休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
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