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实施在即 “中心”未来大有可为
发布时间:2010/9/10 12:54:00 阅读:622
为更加有效地发挥中关村企业家商事调解中心企业家商事调解机制的优势作用,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9月8日,海淀上地司法所召集海淀法院上地法庭庭长刘伟、副庭长李春梅、海淀司法局基层科科长田勇、上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范永忠、上地司法所所长陈丽安、以及北京民协常务副秘书长孔洁、中关村企业家商事调解中心专项主管王立群围绕人民调解的发展趋势、机制建设,中关村企业家商事调解中心的创新特点、服务理念等话题展开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对于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孔洁表示,北京民协会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结合中关村企业家商事调解中心的特点,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