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7日,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下称中关村条例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一项有关NGO登记的规定格外引人注目:“申请在示范区设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会,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以外,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市民政部门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