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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会新税法精神 提升自主创新力
发布时间:2007/11/20 10:52:00 阅读:1624

  ——最新科技政策宣讲系列活动之新企业所得税法专题讲座

  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大高票通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于 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类企业中正式实施。新税法在所得税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税前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征管方式等方面都有重大变化,正确把握、深入领会税法精髓将对企业的税负、帐务处理乃至经营战略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帮助广大企业财务人员学习和领会新旧税法的变化点以及新旧税法接轨的处理技巧,11月13日,在中关村管委会和协会联席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北京民协在自动化大厦特此举办了最新科技政策宣讲系列活动之新企业所得税法专题讲座,邀请中国税务学会理事/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毛夏鸾为演讲嘉宾,与大家共话新旧税法六大变化要点,传授税收筹划四大方法。时代集团、中科大洋、中科希望、用友工程、大唐移动等 50多家企业的80多位高管、财务总监及其他涉税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分为"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和"税收筹划方法"两部分。在税法解析部分,毛夏鸾教授在将新税法与旧税法逐条逐款对比后,总结归纳出新税法六大变化要点: 1、按照国际惯例首次引入了"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概念,并明确定义各自的纳税义务;2、将现行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二为一,并将名义税率确定为 25%;3、税收优惠政策以"产业优惠"取代了现行的"区域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将享受20% 的优惠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实行15%的优惠税率;4、明确了免税收入、应税所得范围和不征税收入;5、为防范避税行为,规定对补征税款加收利息;6、为照顾部分老企业,实施五年" 过渡期"。在筹划方法部分,毛夏鸾教授理论结合实践地归纳出四大筹划方法:1、政策寻租法,指在税收法规未出台之前通过纳税人的努力,使税收政策的制定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2、政策利用法,指最大限度地在时间和空间上利用税收优惠政策;3、政策规避法,指充分利用税收法规中不完善的地方进行合理避税; 4、政策吻合法,指配合国家的经济导向政策,利用税收筹划实现企业和国家的目标。

  另外,新税法中有诸多关于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优惠,如: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 150%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税前扣除;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可税前扣除,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等。 

  新企业所得税是在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产业不断升级优化的形势下出台的,它将有效改变企业间税负不平现象,有利于建立统一、规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对产业和宏观经济产生调配、整合作用,这将对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尤其是居民企业中的高科技企业的经营战略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领会新税法精神,充分利用优惠政策,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力找到新的着力点。 

反馈链接 

  本次活动对新税法作了精炼的梳理和评解,对企业有很大帮助。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陈作

  本次活动安排得当,材料准备充分,对企业人员的工作很有指导作用,老师介绍内容条例清楚、重点突出。希望组织新政策法规的宣讲活动。 
  ——北京佳讯飞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咸晶

  活动及时,对企业帮助很大!希望多举办此类会议及讲座。希望协会组织新制度出台、新政策、法规颁布后的工作衔接的讲座;政府财政支持及融资方面的信息及与金融机构桥梁的架设。
  ——北京信息管理科学研究所  王澍 

  本次活动意义十分重大,使我对新旧税法的变化点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并在新旧税法的接轨处理技巧上有了一定的认识,有利于我协会在未来的纳税工作中更加正确地把握、深入领会税法精髓。希望协会组织类似于本次培训讲座的活动,提供企业纳税、财务处理及管理方面的免费咨询。 
  ——北京时分移动通信产业协会    徐璎娴